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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防控废弃口罩集中处理制度
2020-12-17  点击:[]

为积极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,防止废弃口罩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订废弃口罩集中处理制度。

一、设置专用容器。

后勤安保部立即开展核查,确保校区主干道、重点场所增设专门垃圾容器,用于收集废弃口罩。容器应为“有毒害”收集容器,设置文字标识(标明“废弃口罩专用”字样),内设塑料袋内衬,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。

二、实行定点投放

广泛利用各类宣传废弃口罩的分类投放要求,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规范定点投放。废弃口罩消毒(喷洒75%酒精84消毒水),建议进行破损(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扯烂或剪碎)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,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。投放后及时洗手。

三、配合专车收运。

采取专人专车清运废弃口罩,集中运往校外定点垃圾回收站处理。

四、设施全面消杀。

严格落实垃圾收运消杀和日产日清,加强垃圾容器每日消杀,特别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、厨余垃圾收集容器、其他垃圾收集容器、垃圾集中投放点、公共场所等消杀工作,收集容器每天消杀不少于两次。对校内卫生间、食堂周边、大门口每天消杀不少于两次。要加强垃圾转运车消杀工作,做到转运一次消杀一次。

五、落实作业防护。

从事分类、收集、保洁、垃圾清运等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措施,作业时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。收集容器、转运车辆等采用含氯消毒剂(如84消毒液)清洗消毒。现场、一线人员一旦发现有发烧、咳嗽等症状,要及时安排就诊并向学校报备。

六、处置联系方式。

长安环卫站85652951,郭杜环卫站6261550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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